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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岛电子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点击量:519    时间:2023-04-24

  半岛电子半岛电子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张春玉先生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关于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议案等具体事宜,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4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3年4月10日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敬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决算报告及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预计2023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关联交易协议按照双方平等、市场经济原则订立,交易定价公平、公允、合理,不会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股东合法利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环境、社会责任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涉及全体监事的薪酬方案,全体监事均为关联监事,均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预留授予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经审查,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甄文艳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监事的资格,符合担任公司监事的任职要求,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同意提名甄文艳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本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项已经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含子公司)将根据经营中的具体情况与相关关联方签署具体的日常交易合同。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公司无重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地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2023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对《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关联董事王惠文先生、王彦庆先生、王佳女士、王彦伟先生按照有关规定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公司进行日常关联交易的金额合计不超过2,359.32万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张双才、陈东和吕琴就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前认可,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价格确定,没有对上市公司独立性构成影响,没有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程序规范,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所做出的董事会决议合法、有效。

  注:1.上述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在与同一关联方的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进行调剂;

  2.上述预计总额度范围内,公司及公司下属公司在与不同关联人进行的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交易预计总金额之间进行调剂;

  3.上述“占同类业务比例”中“同类业务”计算口径分别为公司(含子公司)采购业务总量和销售业务总量。

  主营业务:软件开发;智能控制系统开发;陶瓷、选煤、冶金、烟草机械制造(涉及许可项目除外);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普货运输(危货除外)不锈钢制品、金属制卫浴水暖器具、汽车轮毂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该公司实际控制人赵祥启为公司董事长王彦庆配偶的妹妹的配偶。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该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参股持有该公司30%的股权且王惠文担任该公司副董事长,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公司参股持有该公司29%的股权且王彦庆担任该公司董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主营业务: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除核电站建设经营、民用机场建设)。(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物业管理;酒店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参股持有该公司40%的股权且王彦庆担任该公司董事,王云鹏为该公司监事,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情形。

  上述关联方为依法存续的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稳定,财务状况良好,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长期合作,具备履约能力,预计向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支付款项形成坏账的可能性很小。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主要为与日常经营相关的采购、销售以及接受和提供劳务服务等。所有交易均与相应的交易方签订书面协议,交易价格皆按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已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将如约继续执行,因价格调整或新增的关联交易合同授权公司管理层重新签署。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发展的实际需要,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为依据,遵循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未对公司独立性造成影响,主营业务未因上述关联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2017年3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08号文的核准,公司2017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040,000股,发行价为13.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2,70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47,700,8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7,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422,9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9938号”验资报告。

  根据2020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4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365,854股新股,发行价格为8.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2.8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000,000.00元后,余额为人民币82,000,002.8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06,005.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3,997.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591号”验资报告。

  综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00,802.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7,016,897.27元。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71(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9(已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000245(已销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48(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6(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已销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双湖锦苑支行00709(已注销)八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如下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6月6日,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家居(重庆)”)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更换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中信证券承继。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65,854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开户行于2020年12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注1: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唐住建发(2015)20号《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根据工程项目工期安排和特点,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预储金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划转;此后,在基础验收前划转8%;在主体验收前划转8%。对于不按期预存预储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建设资金不到位,采取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质量验收,责令停止施工等措施进行处理。

  注2:鉴于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的资金全部转到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6,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18年06月06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

  鉴于公司“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6于2020年04月08日完成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年产280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专户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双湖锦苑支行0070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9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分别于2020年09月03日、2020年08月24日、2020年09月09日完成销户手续。

  鉴于“研发设计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专户00024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专户7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鉴于“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对应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748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注3:鉴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于2021年01月14日完成注销工作。

  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本公司2022年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人民币15,119.06万元。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19.0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2915号)。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截止2022年12月31日,除上述已经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并且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变更为重庆市荣昌高新区广富园,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万元,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采用一次性完成对智能家居(重庆)增资11,798.00万元及孳息,资金不足部分将有智能家居(重庆)自筹解决。有关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等。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年度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23]23057号)。

  经核查,审计机构认为,惠达卫浴《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惠达卫浴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通过审阅相关资料、沟通访谈等多种方式对惠达卫浴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后认为:

  惠达卫浴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5: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产品研发提供更优质技术服务的科研办公场所,其效益无法量化,故虽交付使用,但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6: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及燃动力成本上涨所致。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年产80 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产能利用率较低、原材料及燃动力成本上涨所致。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3年4月20日,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2022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4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6.7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1.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9.41亿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22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82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34家。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8次,涉及人员20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文冬梅,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9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代敏,201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何航,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天职国际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共计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11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30万元)。较上一期审计费用无变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职国际进行了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在2022年度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且具备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不会影响在公司事务上的独立性,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审计委员会同意继续聘任天职国际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2023年度审计费用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2022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要求,续聘天职国际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意见:经核查,天职国际具备证券期货从业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审计成员均具有必须的职业证书和工作经验,在职业过程中能够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具备专业的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顺利完成了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为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天职国际在担任本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勤勉尽责,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顺利地完成了公司各项专项审计及财务报表审计,较好地履行了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参照2022年费用标准,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其2023年度审计费用。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一致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被担保人: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智能家居”)、惠达数科贸易(唐山曹妃甸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达数科”)、广西新高盛薄型建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新高盛”)。

  ●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拟为子公司重庆智能家居、惠达数科、广西新高盛提供总额度不超过5.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部分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充分保障公司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上述议案尚需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运行效率,扩大融资渠道,支持公司和子公司共同发展,在与各金融机构对年度融资业务进行前瞻性规划的基础上,同意公司及子公司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3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资产抵押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半岛电子、国际贸易融资及衍生交易等,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运营资金及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来确定。授权期限内,公司及子公司间的授信额度可调剂,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公司拟为子公司重庆智能家居、惠达数科、广西新高盛提供总金额不超过5.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为准,担保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审议。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

  注2:上述子公司在向银行申请银行授信,实际发生担保时,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各公司间调剂使用,调剂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以上的子公司与资产负债率在70%以下的子公司之间不得相互调剂预计担保额度。

  经营范围:道路普通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智能家居用品及配件、智能坐便器及配件、五金制品及配件、陶瓷制品、洁具配件、整体浴室、整体橱柜、建筑装饰、装饰材料、坐便盖、水箱配件、塑料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节能技术开发、咨询、交流、转让、推广服务;纸制品加工、销售;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的进口业务;门窗销售;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以上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8,087.06万元,负债总额17,700.13万元,净资产30,386.93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8,484.32万元,净利润-366.8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8,868.41万元,负债总额18,226.77万元,净资产30,641.64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3,177.33万元,净利润127.84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住所:中国(河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曹妃甸片区曹妃甸工业区市政服务大厦B座三层临港商务区管委会办公大楼3001-1室

  经营范围:销售:卫生洁具、家具、五金产品、陶瓷、石材装饰材料、塑料制品、医疗器械、木制门窗;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4,888.22万元,负债总额32,615.04万元,净资产12,273.18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90,283.87万元,净利润6,691.7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工业设计服务;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建筑陶瓷制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发;家具销售;家居用品制造;家居用品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咨询;会议及展览服务;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25,865.13万元,负债总额32,086.10万元,净资产-6,220.97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2,299.61万元,净利润-1,888.6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本次为预计2023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含孙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对其控制力较强。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满足公司的融资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2023年度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虽然控股子公司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等比例担保或反担保,但公司对其经营有实际控制权,对其能切实做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有效控制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1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2.33%。除上述事项以外,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况,亦无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针对上述授信事项,公司拟为其提供合计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 本次担保属于向与关联方共同投资的公司提供大于股权比例的担保,本次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卫浴,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被担保人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回避票6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王惠文先生、王彦庆先生、王彦伟先生、王佳女士、张春玉先生及杨春先生回避表决。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2023年度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为保证其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惠达住工预计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1.5亿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含已生效未到期的额度)。

  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证、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等,综合授信额度和具体业务品种最终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在授权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自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全权办理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及提供担保相关的具体事项。在上述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范围内,公司不再就单笔授信事宜另行召开审议。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建筑陶瓷制品加工制造;工业设计服务;卫生陶瓷制品销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零售;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批发;家用电器销售;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建筑陶瓷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卫生陶瓷制品制造;日用家电零售;工程管理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半岛电子、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对外承包工程;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材料销售(不含砂石料);家用电器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建设工程勘察;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主要财务数据: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1,996.62万元,负债总额11,105.52万元,净资产891.10万元。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为10,199.21万元,净利润-992.2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止2023年3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2,745.27万元,负债总额12,285.22万元,净资产460.05万元。2023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为1,312.11元,净利润-407.29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本次为预计2023年度担保事项,具体担保协议将在上述额度内与银行协商确定。担保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本次预计2023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所涉及的被担保公司经营状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的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同时,有利于公司长远的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次董事会会议之前,公司已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联担保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并提交了相关文件,我们一致认为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有助于金融机构授信的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惠达住工2023年度预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有利于其尽快获得满足业务发展需要的资金,且财务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经营和整体发展需要。被担保方具备偿还相关贷款的能力,不存在与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情况。公司董事会对本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1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均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1元人民币(含税,实际派发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下同),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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